一、業務概況
2018年10月22日,證監會發佈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進一步提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管業務的合規管理和風險控制水準,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並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將受託財産交由依法取得基金託管資格的託管機構實施獨立託管。我行已與多家期貨公司達成合作,共同為委託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二、服務對象
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符合從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所需條件,並依法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可從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的期貨公司及符合條件從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的子公司。
三、服務內容
1. 賬戶開立:按照規定開設資産管理計劃的託管賬戶,不同託管賬戶中的財産應當相互獨立;
2. 資産保管:安全保管資産管理計劃財産;
3. 資金清算:按照資産管理合同約定,根據管理人的投資指令,及時辦理清算、交割事宜;
4. 投資監督: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委託人要求,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投資運作是否合規;
5. 會計核算和估值:建立與管理人的對賬機制,復核、審查管理人計算的資産管理計劃資産凈值和資産管理計劃參與、退出價格;
6. 資訊披露:辦理與資産管理計劃託管業務活動有關的資訊披露事項;
7. 保存記錄:保存資産管理計劃託管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四、聯繫方式
如需辦理相關業務,請與中國工商銀行資産託管部委託資産二處聯繫:
聯繫人:盧敬鑫 周俱清
電話:(8610)66105690/81012302
E-MAIL:jingxin.lu@icb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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