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如果您收到國外開來的信用證,因組織該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的進貨、備料、生産和裝運而産生了資金缺口,您可憑信用證正本向工商銀行申請信用證項下打包貸款融資。在貨物裝運後,您到工商銀行辦理交單議付手續,收匯後再歸還打包貸款。
二、特色優勢
貴公司可以通過打包貸款擴大業務規模,緩解資金週轉的壓力。
三、適用對象
貴公司組織該信用證項下出口商品的進貨、備料、生産和裝運時。
四、操作指南
貴公司申請辦理打包貸款時向工商銀行提交:
1、書面申請;
2、國外銷售合同和國內採購合同;
3、正本信用證;
4、工商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用於打包貸款的信用證須符合以下條件:
1、開證行或保兌行信用等級符合工商銀行規定;
2、信用證中不含貴公司無法自主履行的“軟條款”。
五、開辦條件
1、貴公司需在工商銀行評定信用等級,並核定授信額度;
2、打包貸款的貨幣一般以人民幣為主,用於支付與出口貨物相關的用途,如果貴公司需要境外採購,工商銀行可以為貴公司發放外幣貸款。
六、常見問題
1、每份信用證項下的打包放款金額最高為信用證總金額的80%。
注:本頁面提供資訊僅供參考,具體業務以當地網點的公告與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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