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務簡述
資信業務是指中國工商銀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為委託人提供單位資信證明、資信調查、資信評級等服務。
單位資信證明業務包括“資信證明業務”和“詢證函回函業務”。
(一)資信證明業務是指我行接受委託人委託,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核實,併為其開立《資信證明書》以證明其與我行的業務往來情況。
(二)詢證函回函業務是指函證單位在獲取被函證單位授權後,直接向我行發出詢證函,我行針對所收到的詢證函,查詢、核對相關資訊並直接提供書面回函。詢證函回函可採取紙質回函或電子回函形式。
被函證單位是指為滿足外部審計、評估及其他業務需要,委託函證單位向我行致函,以確認與我行業務往來資信狀況的我行單位客戶。
函證單位是指為滿足審計、評估及其他業務或工作需要,以被函證單位的名義致函我行,就被函證單位與我行業務往來狀況進行詢證,要求我行回函的會計師事務所。
資産評估機構等其他第三方機構依法獲取企業授權後發出的銀行詢證函,參照詢證函回函業務辦理。
資信調查業務是指中國工商銀行接受委託人委託,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對委託人針對被調查對象提出的調查內容與事項進行調查,為委託人出具調查報告的業務。
資信評級業務是指中國工商銀行接受委託人委託,按照一定的程式、辦法和標準,對委託人履行經濟承諾的能力及其可信任程度進行調查、審核和測定,確定委託人資信狀況的業務。
二、適用對象
企、事業法人。
三、服務渠道與時間
與中國工商銀行當地分行的投資銀行業務主管部門聯繫。
四、詢證函回函業務説明
(一)辦理回函工作的網點及其聯繫方式
函證單位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官網-常用查詢-網點及ATM查詢”查詢辦理函證網點的辦公地址和聯繫方式。
(二)各分行詢證函回函業務牽頭部門及聯繫方式
分行
|
牽頭部門
|
聯繫方式
|
北京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10-66413647
|
天津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22-28400777
|
河北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311-66001627、0311-66001611
|
山西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351-6248124
|
內蒙古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471-6940087
|
遼寧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23-23491730
|
吉林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431-89569133
|
黑龍江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451-84668491
|
上海分行
|
結算與現金管理部
|
021-58885888*6803
|
江蘇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25-52858000-6150
|
浙江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571-87336124
|
安徽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551-62869029
|
福建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591-88087407
|
江西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791-86695611
|
山東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531-66682205
|
河南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371-65776552
|
湖北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27-69909211
|
湖南分行
|
投資銀行團隊
|
0731-844002051、0731-89767126
|
廣東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20-81308130-3957
|
廣西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771-5390219
|
海南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898-65336715
|
四川分行
|
投行資管部
|
028-86514577
|
貴州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851-88620193
|
雲南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871-65536613
|
陜西分行
|
投資銀行中心
|
029-87413014
|
甘肅分行
|
國際業務部(投資銀行部)
|
0931-8434632
|
青海分行
|
國際業務與投資銀行部
|
0971-6169410
|
寧夏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951-5891450
|
新疆分行
|
投資銀行中心
|
0991-5980661
|
重慶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23-62914743
|
西藏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891-6285608
|
大連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
|
0411-82378226
|
青島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532-85809988-610081
|
寧波分行
|
公司金融業務部、運作管理部
|
0574-87206162、0574-87365312
|
深圳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755-82247939
|
廈門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592-5185135
|
蘇州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512-65008409
|
廣州分行
|
投資銀行部
|
020-83786666-1527
|
注:銀行詢證函業務諮詢請聯繫95588;函證單位對回函真實性有疑慮或回函內容不完整的,應及時與經辦網點溝通聯繫;回函不及時及收費等相關問題,可向經辦網點所屬分行詢證函回函業務牽頭部門反映。
(三)紙質函證所需資料及方式
函證單位發出的《銀行詢證函》應是財會辦[2020]21號文操作指引中的兩種標準格式,在《銀行詢證函》加蓋預留印鑒或企業與我行約定在辦理函證業務時需要加蓋的簽章。
對詢證函中未明確詢證費用收取的,將通知被函證單位前來銀行辦理委託手續:被函證單位填寫《單位資信證明業務委託書》(客戶填寫部分)一式兩聯。
支援郵寄函證及跟函,聯繫資訊見“(一)辦理回函工作的網點及其聯繫方式”。
(四)電子詢證函(工銀函證e信)辦理方式
1. 簽署協議、客戶對接
會計師事務所可聯繫開戶網點,各分行詢證函回函業務牽頭部門,諮詢函證e信。函證e信支援會計師事務所從API或我行企網發起業務申請。會計師事務所與我行簽署《電子詢證函業務協議》並完成技術對接後,即可使用函證e信開展業務。
2. 函證單位發起函證申請
選擇API接入模式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與我行API開放平臺系統對接,通過自身審計系統發起函證申請。
選擇企業網銀接入模式的會計師事務所,通過我行企業網銀發起業務申請。
3. 被函證單位授權
被函證單位通過我行企業網銀、銀企互聯等方式授權確認。
4. 回函
函證e信自動處理函證數據,通過API介面或企業網銀生成回函,反饋給函證單位。
五、費稅標準
請參照中國工商銀行服務價目表。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官網-常用查詢-服務價目表”進入。
備註:對紙質詢證函中未明確詢證費用收取的,我行將通知被函證單位前來辦理委託手續。如被函證單位不同意支付或辦理,視為拒絕我行提供詢證函回函服務,經辦網點將通知函證單位。
注:本頁面內容僅供參考,具體業務辦理標準以中國工商銀行當地分行規定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