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銀河藍籌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2010年5月12日證監許可〔2010〕632號文核準。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核準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託管人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建設銀行”),註冊登記人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4、本基金將自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9日,通過場內和場外兩種方式向社會公開發售。 場外發售渠道為基金管理人的直銷機構及場外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場內發售渠道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證所”)開放式基金銷售系統辦理相關業務的上證所會員單位。 直銷機構: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廣州分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平臺。 場外代銷機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場內代銷機構:通過上證所基金銷售系統辦理相關業務的上證所會員單位。 5、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6、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在基金募集期間,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 7、根據中國證監會規定,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8、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首次認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認購業務不受直銷機構最低認購金額的限制,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 投資者通過場外代銷機構首次認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各代銷機構對本基金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代銷機構業務規定為準。 場內交易時,投資者通過上證所會員單位首次認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且每筆認購金額必須是100元的整數倍,同時單筆認購最高不超過99,999,90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狀況和投資者需求調整直銷機構的最低認購標準,並及時公告。 9、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後,可于T+2日後到辦理認購的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基金銷售網點對申請的受理並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該基金銷售網點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基金註冊登記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後第二天起到原銷售網點列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 10、本公告僅對本基金募集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説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10年5月26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銀河藍籌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説明書》。 1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説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佈在本公司網站(www.galaxyassset.com)。 12、投資者所在地若未開設基金銷售網點,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20-0860)諮詢購買事宜。 13、募集期內,本基金有可能新增代銷機構,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諮詢。 14、本基金髮行期間部分銷售機構週六、週日仍然受理認購業務,所受理的認購委託與下一交易日合併辦理,具體情況可諮詢相關銷售機構。 15、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行安排做適當調整。 16、風險提示: (1)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本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説明書》、《基金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産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産品特性,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産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於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産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産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2)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額初始面值1.00元發售,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份額凈值可能低於基金份額初始面值,投資人存在遭受損失的風險。 (3)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4)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産,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銀河藍籌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二)基金代碼 519672(場內認購代碼:521672) (三)基金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基金 (四)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發售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六)投資目標 本基金投資于中國經濟中具有代表性和競爭力的藍籌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積極主動的投資管理,追求基金資産的長期穩定增值, 力爭使基金份額持有人分享中國經濟持續成長的成果。 (七)投資理念 通過深入的基本面分析,精選具有良好成長性和估值偏低的藍籌類股票,可以取得超額收益。 (八)投資範圍 本基金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含創業板)、債券、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産支援證券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資的股票資産佔基金資産的60%-95%,債券、現金等金融工具佔基金資産的比例為5%-40%,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於基金資産凈值的5%,權證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産凈值的3%,資産支援證券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産凈值的20%。 本基金將不低於80%的股票資産投資于中國A股市場上具代表性的藍籌公司股票。本基金所指的藍籌公司是指流通市值比較大、在所屬行業中佔有領先優勢、分紅穩定、業績保持增長、估值合理的公司。本基金將定期及不定期對備選股票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在排除ST 股票、當期虧損股票後,將中國A股市場的股票按照流通市值由大到小排列,取排名前500名的股票作為備選股票。對於由於上市公司重組、合併、分立、新股上市或其他因素等導致的股票市值變化,本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備選股票庫標準,隨時調整。 以後如有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並依法進行投資管理。 (九)發售對象 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于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者。 (十)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廣州分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南京分公司、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上交易平臺。 2、場外代銷機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並及時公告。 3、場內代銷機構:通過上證所開放式基金銷售系統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和轉託管等業務的上證所會員。具體以上證所最新公佈名單為準。 (十一)基金募集期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為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9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認購情況提前終止或延遲發售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的基金募集期。 在本基金募集期屆滿,若本基金募集總份額不少於2億份,募集總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 份額持有人數不少於200人,則本基金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備案手續後,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則本基金將延長募集期,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若自基金髮售之日起三個月屆滿,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將以其固有財産承擔因本基金募集行為而産生的債務和費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通過註冊登記機構返還基金認購人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一)基金募集期內,本基金面向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 (二)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採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三)認購費率 本基金認購費率不超過5%,並按照認購金額遞減,即認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認購費率越低。本基金場內、場外認購費率一致,具體如下: 認購金額 認購費率 50萬元以下 1.20% 50萬元(含)-200萬元 1.00% 200萬元(含)-500萬元 0.60% 500萬元(含)以上 1000元/筆 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率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本基金認購費由認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産,主要用於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註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認購價格為每份基金份額1.00元人民幣。計算公式如下: 凈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凈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初始面值 場外認購的有效份額精確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2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産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産承擔。 場內認購的有效份額保留到整數位,剩餘部分按每份基金的認購價格折回金額返還投資人,折回金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2位以後的部份四捨五入,由此産生的收益和損失由基金財産承擔。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如果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為3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凈認購金額 = 10,000/(1+1.20%)= 9,881.42元 認購費用 = 10,000-9,881.42 = 118.58元 認購份額 =(9,881.42+3)/1.00 = 9,884.42份 如果投資人是場外認購,則認購份額為9,884.42份;如果投資人是場內認購,認購份額為9,884份,其餘0.42份對應的金額返還給投資人。 (五)認購限制 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首次認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認購業務不受直銷機構最低認購金額的限制,單筆認購最低金額為1,000元。 投資者通過場外代銷機構首次認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各代銷機構對本基金交易級差有其他規定的,以代銷機構業務規定為準。 場內交易時,投資者通過上證所會員單位首次認購基金份額單筆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元,且每筆認購金額必須是100元的整數倍,同時單筆認購最高不超過99,999,900元。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狀況和投資者需求調整直銷機構的最低認購標準,並及時公告。 (六)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三、場外開戶與認購 (一)認購使用賬戶説明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應使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1、已有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辦理賬戶註冊,即將已有的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註冊為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2、尚無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開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將為其配發基金賬戶,同時將該賬戶註冊為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對於配發的上海基金賬戶,投資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提供的賬戶配號憑條,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列印上海基金賬戶卡。 3、已通過直銷網點或代銷機構辦理過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手續的投資者,擬通過其他代銷機構或直銷網點申報認購本基金的,須用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在新的代銷機構或直銷網點處辦理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確認。 4、已通過直銷網點或代銷機構辦理過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註冊手續的投資者,可在原處直接認購本基金。 (二)賬戶使用注意事項 1、擁有多個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只能選擇其中一個註冊為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為了日後方便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轉託管,建議投資者通過上證所認購、買賣上市開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該註冊賬戶。 2、對於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配發上海基金賬戶的投資者,為了日後方便辦理基金份額跨系統轉託管,建議投資者通過上證所認購、買賣上市開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發的基金賬戶。 (三)直銷網點辦理開戶(或賬戶登記)和認購流程 1、本公司直銷網點受理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的開戶(或賬戶登記)與認購申請。 2、受理開戶(或賬戶登記)及認購的時間: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9日(週六、週日和節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辦理開戶(或賬戶登記)申請材料: 個人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東代碼卡或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登記時需要); (2)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等); (3)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 (4)指定銀行的開戶證明或儲蓄存摺複印件加上個人簽名; (5)代辦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如有委託代辦人); (6)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資料。 機構投資者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東代碼卡或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登記時需要); (2)企業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提供民政部門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如有控股股東還需提供股東方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4)業務經辦人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 (5)加蓋預留印鑒(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的《預留印鑒卡》一式三份; (6)指定銀行賬戶的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開立銀行賬戶申請表》原件及複印件(或指定銀行出具的開戶證明); (7)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注:指定銀行賬戶是指投資者開戶時預留的作為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名稱必須同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8)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資料。 4、辦理認購申請材料: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身份證、軍人證或護照等);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編號憑證; (3)加蓋銀行受理章的銀行付款憑證回單聯原件及複印件; (4)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申請表》並簽名。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好的《開放式基金交易申請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2)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放式基金賬戶編號憑證; (3)同城支票結算的,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執”複印件;異地電匯結算的,加蓋銀行受理印章的“電匯憑證回單”複印件; (4)前來辦理認購申請的機構經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認購資金的劃撥 投資者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資金以“支票結算”或“電匯結算”方式通過銀行匯入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在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交通銀行和中信銀行開立的直銷專戶: A: 賬戶名: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 號:03492300040002433 開戶行:農業銀行上海盧灣支行 B: 賬戶名: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 號:1001252419200028889 開戶行:工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東長治路分理處 C: 賬戶名: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 號:310066726018150012655 開戶行:交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D: 賬戶名: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賬 號:7312010182600213818 開戶行:中信銀行上海浦東分行 投資者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註明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並確保募集期間每日16:00前到賬。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規定劃付,造成認購無效的,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銷網點清算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投資者若當日沒有把足額資金劃到賬,則以資金到賬日作為受理申請日(即有效申請日)。 至募集期結束,以下情況將被視為無效認購,認購款項將在基金成立後三個工作日內劃往投資者指定的資金結算賬戶: (1)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開戶手續或開戶不成功的; (2)投資者劃來資金,但未辦理認購申請或認購申請未被確認的; (3)投資者劃來的認購資金少於其申請的認購金額的; (4)其他導致認購無效的情況。 6、預約到府服務 投資者單筆認購金額超過200萬元(含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可撥打電話:(021)38568981進行預約,本公司將提供到府服務。 7、網上交易 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平臺認購本基金,具體開戶和認購流程請登陸公司網站www.galaxyasset.com查閱。 (四)中國建設銀行辦理開戶和認購流程 1、個人投資者開戶和認購流程 (1)業務辦理時間: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9日的9:30至17:00。週六、日及法定節假日正常受理客戶申請,該認購申請計入下一發售日;發售日每天17:00後客戶發起的認購申請計入下一發售日。 (2)開戶程式及所需材料 ①請事先辦妥或持有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或龍卡通並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②請到網點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A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等); B本人的中國建設銀行理財卡或龍卡通; C填妥的“個人開通/取消證券交易申請表”。 ③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需填妥並提交“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3)認購程式及所需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②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4)注意事項 ①請個人投資者本人到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的代銷網點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②有關詳細的辦理手續,請查閱代銷網點擺放的《中國建設銀行證券業務系統個人客戶操作指南》。 2、機構投資者開戶和認購流程 (1)業務辦理時間: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9日的9:30至17:00。週六、日及法定節假日不辦理業務。 (2)開戶及認購程式 ①請事先辦妥或已有中國建設銀行的機構活期存款賬戶並存入足額開戶和認購資金。 ②由被授權人到開戶會計櫃檯提交以下材料,辦理開戶手續,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A機構活期存款賬戶的印鑒卡及印鑒、營業執照或事業社團法人證書及複印件、軍隊或武警開戶許可證及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及複印件。開戶單位為分支機構的,還應提交法人授權其開戶的書面證明; B證券業務授權書; C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印鑒; D填妥的“機構開通/取消證券交易申請表”,並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③開戶同時可辦理認購手續,請填妥並提交“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3)認購程式及所需材料 ①被授權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②填妥的“證券買入(基金認購/申購)委託單”。 (4)注意事項 ①機構投資者請到原機構活期存款賬戶開戶會計櫃檯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②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請以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證券業務系統機構客戶操作指南》為準。 (五)券商代銷網點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和認購程式 1、受理開戶(或賬戶註冊)及認購的時間: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9日(週六、週日和節假日不受理)9:30至15:00。 2、開立資金賬戶(已在代銷券商同一代銷網點開立了資金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開立該賬戶)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2)填妥的《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3)填妥的《資金存款憑條》並存入相應資金。 機構投資者申請開立資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資金賬戶開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傚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4)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辦理開戶(或賬戶註冊)須提交的材料: 個人投資者須提供以下資料: (1)上海A股股東代碼卡或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註冊時需要); (2)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賬戶開戶申請表》;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 資金賬戶卡。 機構投資者應指定經辦人到網點並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A股股東代碼卡或基金賬戶代碼卡(辦理賬戶註冊時需要); (2)填妥的開立開放式基金賬戶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傚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加蓋機構公章) ; (5)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6)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7)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8)資金賬戶卡。 4、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提出認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資金賬戶卡。 機構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提出認購申請須提交以下資料: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請表(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2)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頒發的有傚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民政部門或其他主管部門頒發的註冊登記證書原件及上述文件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加蓋機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5)資金賬戶卡。 5、注意事項 (1)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開立資金賬戶和開放式基金賬戶的具體手續可能有所區別,請投資者仔細閱讀代銷網點的業務公告或諮詢代銷網點的相關工作人員; (2)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的方式包括電話、網際網路、磁卡自助、熱自助等,具體可以採用的方式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為準; (3)投資者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查詢認購確認情況的方式可能有所區別,以代銷網點的規定為準; (4)個人投資者若委託他人辦理開戶和認購事宜,須按照代銷券商代銷網點的要求提供授權委託書等證明文件; (5)其他有關在代銷券商代銷網點認購本基金的程式,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銷券商代銷網點的説明為準。 四、場內開戶與認購 (一)場內認購使用賬戶説明 投資者通過場內認購本基金應使用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 1、已有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不必再辦理開戶手續。 2、尚無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需在認購前持本人身份證到中 國證券登記結算上海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辦理上海A 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開 戶手續。有關開設上海A股賬戶和基金賬戶的具體程式和辦法,請到各開戶網點 詳細閱讀有關規定。 (二)認購流程 1、受理認購的時間: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7月9日(週六、週日 和節假日不受理)9:30-11:30 和13:00-15:00。 2、開立資金賬戶:在具有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券商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 3、辦理認購: (1)投資者根據自己的計劃認購量,在認購前向自己的資金賬戶中存入足 夠的資金。 (2)投資者可通過填寫認購委託單、電話委託或磁卡委託等方式在其開立 資金賬戶的券商營業部申報認購委託,可多次申報,申報一經確認,認購資金即被凍結。 五、清算與交割 (一)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全部被凍結在本基金募集專戶,在基金募集行為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投資者認購款項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産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歸投資者所有,在本基金認購結束後,折算為基金份額計入投資者的賬戶,具體份額以註冊登記人的記錄為準。 (二)本基金權益登記由註冊登記人在基金募集結束後完成。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並具備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驗資和基金備案手續: (一)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兩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兩億元人民幣。 (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200人。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十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十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中國證監會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驗資報告和基金備案材料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確認;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不符合《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或不具備以上募集份額總額、募集金額、份額持有人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以其固有財産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産生的債務和費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返還投資人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發行當事人或仲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68號15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68號15層 法定代表人:李錫奎 電話:(021)38568888 傳真:(021)38568769 聯繫人:羅瓊 網址:www.galaxyasset.com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電話:(010)67595003 聯繫人:尹東 網址:www.ccb.com (三)基金份額發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568號15層(郵編:200122) 法定代表人:李錫奎 公司網站:www.galaxyasset.com(支援網上交易) 客服熱線:400-820-0860 直銷業務電話:(021)38568981 / (021)38568519(機構服務專線)/ (021)38568507 傳真交易電話:(021)38568985 聯繫人:何玶、鄭夫樺、張鴻 (2)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機構理財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西街6號A-F座3樓(郵編:100045) 電話:(010)68061308 / (021)38568666 傳真:(010)68017906 聯繫人:傅庚、李海文 (3)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月壇西街6號A-F座3樓(郵編:100045) 電話:(010)68068788 傳真:(010)68017906 聯繫人:鄭鋒 (4)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水蔭路2號華信大廈東座9樓12房(郵編:510075) 電話:(020)37602205 傳真:(020)37602384 聯繫人:王之祎 (5)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民田路178號華融大廈2407室(郵編:518000) 電話:(0755)82707511 傳真:(0755)82707599 聯繫人:易宇寧 (6)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花園街310號恒運大廈四層(郵編:150001) 電話:(0451)53902200 傳真:(0451)53905528 聯繫人:孫永林 (7)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蘇省南京市太平南路1號新世紀廣場B座805室(郵編:210002) 電話:(025)84671299 傳真:(025)84523725 聯繫人:郭森慧 2、場外代銷機構 (1)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25號 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1號院1號 法定代表人:郭樹清 聯繫人:張靜 客戶服務電話:95533 網址:www.ccb.com (2)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188號 法定代表人:胡懷邦 聯繫人:曹榕 客戶服務電話:95559 網址:www.bankcomm.com (3)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號招商銀行大廈 法定代表人:秦曉 電話:(0755)83198888 聯繫人:徐彪 客戶服務電話:95555 網址:www.cmbchina.com (4)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5號國際企業大廈C座 法定代表人:顧偉國 電話:(010)66568047 傳真:(010)66568536 聯繫人:李洋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888 網址:www.chinastock.com.cn (5)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0層 電話:(021)68604866 傳真:(021)50372474 聯繫人:張靜 客戶服務電話:400-620-8888 網址:www.bocichina.com (6)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廣東省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號時代金融中心3層 法定代表人:陸濤 電話:(0755)83025695 傳真:(0755)83025625 聯繫人:金春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228 網址:www.jyzq.cn (7)廣州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廣州市先烈中路69號東山廣場主樓17樓 電話:(020)87322668 傳真:(020)87325036 聯繫人:林潔茹 客戶服務電話:(020)961303 網址:www.gzs.com.cn (8)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長江中路357號 辦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號潤安大廈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電話:(0551)5161666 傳真:(0551)5161600 聯繫人:甘霖 客戶服務電話:96518、400-80-96518 網址:www.hazq.com (9)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蘇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號投資廣場18-19樓 電話:(0519)88157761 傳真:(0519)88157761 聯繫人:李濤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588 網址:www.longone.com.cn (10)江南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撫河北路291號 法定代表人:杜航 電話:(0791)6768763 傳真:(0791)6789414 聯繫人:余雅娜 客戶服務電話:400-8866-567 網址:www.scstock.com (11)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街19號富凱大廈B座701 電話:(010)66045566 傳真:(010)66045500 聯繫人:莫曉麗 客戶服務電話:(010)66045678 網址:天相投顧: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網:www.txjijin.com (12)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號 辦公地址:上海市廣東路689號 法定代表人:王開國 電話:(021)23219000 傳真:(021)23219100 聯繫人:金蕓、李笑鳴 客服電話:95553 網址:www.htsec.com (13)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漢市新華路特8號長江證券大廈 法人代表:胡運釗 電話:(021)68751929 傳真: (021)51062920 聯繫人:李良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999或(027)85808318 網址:www.cjsc.com (14)德邦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東新區福山路500號城建國際中心26樓 電話:(021)68761616 傳真:(021)68767981 聯繫人:葉蕾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28 網址:www.tebon.com.cn (15)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甘肅省蘭州市靜寧路308號 電話:(0931)8888088 傳真:(0391)4890515 聯繫人:李昕田 客戶服務電話:(0931)4890208/4890100/48909619/4890618 網址:www.hlzqgs.com (16)齊魯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東省濟南市經十路20518號 法定代表人:李瑋 聯繫人:吳陽 電話:(0531)81283938 傳真:(0531)81283900 客戶服務電話:95538 網址:www.qlzq.com.cn (17)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6號4號樓 辦公地址:北京市朝陽門內大街188號 法定代表人:張佑君 電話:(010)85130588 傳真:(010)65182261 聯繫人:權唐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108 網址:www.csc108.com (18)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靜安區新閘路1508號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電話:(021)22169999 傳真: (021)22169134 聯繫人:李芳芳 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788、10108998 網址:www.ebscn.com (19)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東路5047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10、24、25層 法定代表人:馬昭明 電話:(0755)82492000 傳真:(0755)82492962 聯繫人:盛宗淩 客戶服務電話:95513 網址:www.lhzq.com (20)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東路90號 法定代表人:吳萬善 電話:(025)84457777 傳真:(025)84579763 聯繫人:萬鳴 客戶服務電話:95597 網址:www.htsc.com (21)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號山西國貿中心東塔樓 法定代表人:侯巍 電話:(0351)8686703 傳真:(0351)8686619 聯繫人:張治國 客戶服務電話:400-666-1618 網址:www.i618.com.cn (22)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鬧市口大街9號院1號樓 電話:(010)63081000 傳真:(010)63080978 聯繫人:唐靜 客戶服務電話:400-800-8899 網址:www.cindas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並及時公告。 3、場內代銷機構 通過上證所開放式基金銷售系統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和轉託管等業務的上證所會員。具體以上證所最新公佈名單為準。 (四)基金登記結算機構 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西城區金融大街27號投資廣場23層 法定代表人:陳耀先 電話:(010)58598839 傳真:(010)58598907 聯繫人:朱立元 (五)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北京市天銀律師事務所 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高梁橋斜街59號中坤大廈15層 負責人:朱玉栓 電話:(010)62159696 傳真:(010)88381869 經辦律師:王肖東、朱振武 (六)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 住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號東方廣場東方經貿城安永大樓16層 辦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601號越洋廣場29樓 法定代表人:葛明 經辦會計師:徐艷、蔣燕華 電話:(021)22288888 傳真:(021)22280000 聯繫人:蔣燕華 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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