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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書編號:銀保監罰決字〔2022〕11號
被處罰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中國工商銀行監管標準化數據(EAST)系統數據質量及數據報送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爲:
一、抵押物價值EAST數據存在偏差
二、漏報信貸資產轉讓業務EAST數據
三、未報送公募基金投資業務EAST數據
四、漏報跟單信用證業務EAST數據
五、漏報保函業務EAST數據
六、EAST系統理財產品銷售端與產品端數據覈對不一致
七、EAST系統理財產品底層持倉餘額數據存在偏差
八、EAST系統《表外授信業務》表錯報
九、EAST系統《對公信貸業務借據》表錯報
十、EAST系統《對公信貸分戶賬》表漏報
十一、理財產品登記不規範
十二、2018年行政處罰問題依然存在
行政處罰決定:罰款合計360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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